关于开展2022年度河南省公路设计企业
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航空港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县(市)交通运输局,省交通中心、建设中心,厅规划处,河南交通投资集团: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3〕41号)精神,为做好2022年度河南省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22年在河南省从业的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公路设计企业。
二、评价方法
依据《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交文〔2014〕807号),对上述设计企业的“投标行为”“履约行为”和“其他行为”开展信用评价。
三、参评项目范围
单项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公路工程新建、改(扩)建项目和0.25亿元以上的公路工程养护项目。
四、组织实施
(一)各项目主管单位组织其所负责的公路建设及养护项目信用评价的初评工作。按照审批及管理权限,项目主管单位及项目分类如下:
1.交通中心、河南交通投资集团:负责所属公路建设项目和公路养护项目的初评工作;
2.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和航空港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同级审批的普通公路建设项目和养护项目的初评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河南交通投资集团外其他投资主体投资建设的高速公路项目的初评工作;
3.各县(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同级审批的普通公路建设项目和公路养护项目的初评工作。
(二)各项目主管单位要全面梳理各类公路建设及养护项目设计招投标及工程建设进度,做到“应评尽评”,防止漏评,并填写“2022年度参评公路设计项目一览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后于2月16日前反馈至厅规划处,盖章扫描件和电子版(Word格式)同步发送至邮箱ghcdez@126.com。省厅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参评设计单位、参评项目进行公示。
(三)参评设计单位、参评项目公示期结束后(具体时间以公示文件为准),各项目主管单位应组织建设单位及时对项目设计单位的“投标行为”和“履约行为”进行信用评价,并对建设单位的评价结果进行审核,同时对项目设计单位的“其他行为”进行评价,于3月7日前在信用评价系统内完成上报工作。
五、其他事项
本次评价工作通过“河南省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系统”(http://sjxy.hajszx.com/)进行。对于尚未申请系统用户的单位,应尽快联系建设中心申请办理。
联系人:厅规划处,0371-87166625;省建设中心,0371-87165868,87165850,13303831080。
附件:2022年度参评公路设计项目一览表
2023年2月13日